近日,一份来自深圳银行的“关于落实人民银行《金融风险提示》的通知”显示,除、汽车贷款、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(包括房商通、抵质押额度贷款等),最长不超过5年,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做抵押(二次抵押)发放。
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,对于大额贷款而言,的压缩会大幅提升借款人的还款现金流要求,通常远超一般人的月收入金额,反过来也会制约借款人进行大额贷款的积极性。举例来讲,不考虑的情况下,200万的贷款,20年还清,平均每个月偿还本金约8300元,大多数人都可负担;但若压降至5年还清,平均每个月偿还本金3.3万元,便远远超出了大多数人月度可支配收入水平。因此,通过对贷款期限的限制,可以规避大部分消费贷变房贷的违规现象。
9月初,北京银监局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,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和开展自查工作,重点检查“房抵贷”等资金违规流入的情况。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发文,要求经纪机构开展违规行为自查,内容就包括“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”。随后,深圳、江苏也传出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消息,并最终被证实。
消费贷,主要指用于留学贷款、、购买耐用品乃至买车等方面的个人贷款。据了解,目前多地存在消费贷暗中流向房地产的现象,wind数据显示,2017年1-7月,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.06万亿,同比多增7137亿,并已远超去年全年8305亿的水平。但这部分消费贷中有多少进入了房地产,目前尚难估算。
对于“假消费,真”的现象,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说,一般会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,获取消费贷款资金投资房产,通过反复抵押的方式实现加杠杆投资。目前,监管可以通过要求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和开展检查方式,摸清是否有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的情况。
不过,当前金融机构监控资金流向,只能做到一层的账户监控,缺乏穿透式监控手段。“举例来说,正规金融机构的大额(超过30万以上)个贷是需要审核资金用途的,借款人可以选择与专门的中介机构合作,虚构消费用途,银行受托支付将资金转至中介机构账户,中介机构在收取手续费后把钱转到借款人账户,之后的资金用途便不可控了。”薛洪言说。
事实上,虽然监管已严格限制,但首付贷仍屡禁不止。周治翰称,一方面,随着房贷政策收紧,和都在上升,导致这部分需求也在增大;另一方面,由于首付贷主要通过、网贷平台等渠道进入市场,相对隐蔽,监管起来难度也大。杜绝首付贷需要拧紧资金借贷的“水龙头”,如果对个人消费借贷额度不加限制,那么首付贷现象还有存在空间。
“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,与房贷相关的资产一直都是典型的优质资产,低风险、高;站在借款人角度,随着的节节攀升,其涨幅远超工资收入,消费者有着很强烈的提前、锁定购房成本的冲动,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选择。有需求也有供给,屡禁不止也就不难理解了。”薛洪言坦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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